各重点实验室:
省科技厅为了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工作与我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接,引导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面向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提高我省产业共性技术供给能力,增强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省科技厅决定启动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方向
1.新材料领域
(1)高分子材料技术。
(2)高温陶瓷与耐火材料技术。
(3)催化合成材料技术。
(4)化学工程与工艺技术。
(5)绿色建筑材料技术。
2.生物医药领域
(6)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技术。
(7)中药现代化技术。
3.电子信息领域
(8)网络通信技术。
4.节能环保领域
(9)岩土与结构工程技术。
(10)环境生态恢复技术。
(11)减灾防灾技术。
5.先进制造领域
(12)现代制造技术。
6.现代农业领域
(13)农药技术。
(14)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技术。
(15)农产品加工技术。
7.钢铁领域
(16)钢铁冶金新工艺技术。
8.纺织领域
(17)纺织新材料技术。
9.石油化工领域
(18)油气开发工程技术。
10.汽车制造领域
(19)汽车零部件技术。
11.船舶制造领域
(20)船舶动力技术。
二、申报条件
1.基地申报主体必须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2.申报主体掌握三项以上的相关产业共性技术成果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良好的技术转化应用基础,能为多家研究领域内相关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在所属产业研究领域与省内相关行业协会、产业管理机构(园区管理部门)或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建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申报主体需具备创新的体制和运行机制;
4.申报主体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
三、申报须知
1.基地由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申报。每个依托单位申报基地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依托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择优确定具备条件的实验室申报,保证质量。
2.申报基地必须符合上述指南方向,主要研究方向应更加明确和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基地名称要规范(如新材料领域中的方向(1)为例,可命名为“湖北省新材料产业高分子材料技术创新基地”)。申报时可对现有重点实验室的人才队伍、研究方向、管理体制等进行适当整合,但要实事求是,切合实际,严禁弄虚作假。
3.申报材料包括:依托单位申请文件,《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基地申请书》(附项目、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7份(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重点实验室和依托单位公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基地申请书》(格式)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申报材料纸质件于2010年07月2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报送或邮寄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成果处,逾期和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枚 龙华
电话:027-87862113、87135797
附件: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基地申请书
湖北省科技厅
2010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