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地申报主体必须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2.申报主体掌握三项以上的相关产业共性技术成果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良好的技术转化应用基础,能为多家研究领域内相关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在所属产业研究领域与省内相关行业协会、产业管理机构(园区管理部门)或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建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申报主体需具备创新的体制和运行机制;
4.申报主体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
三、申报须知
1.基地由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申报。每个依托单位申报基地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依托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择优确定具备条件的实验室申报,保证质量。
2.申报基地必须符合上述指南方向,主要研究方向应更加明确和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基地名称要规范(如新材料领域中的方向(1)为例,可命名为“湖北省新材料产业高分子材料技术创新基地”)。申报时可对现有重点实验室的人才队伍、研究方向、管理体制等进行适当整合,但要实事求是,切合实际,严禁弄虚作假。
3.申报材料包括:依托单位申请文件,《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基地申请书》(附项目、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7份(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重点实验室和依托单位公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基地申请书》(格式)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申报材料纸质件于2010年07月25日(以收到时间为准)报送或邮寄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技成果处,逾期和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枚 龙华
电话:027-87862113、87135797